寫在前面
  昨天,各大媒體上有3條火借貸爆的新聞都和“動武”有關。
  第一條新聞發生在上海。11月5日,上海華山醫院邀請寶山公安分局教官,向職工培訓面對暴力侵害如何自衛;同日,中山醫院也邀請世界跆拳道聯盟黑帶四段高手,前來傳授防身絕招,吸引了大批醫護員工,租屋網中山醫院外科副主任醫師“快樂是一棵樹”還在微博表示,醫而憂則武,他的心裡五味雜陳。(11月6日《新聞晨報》)
  第二條新聞發生在北京。由於鄰居跳廣場舞放音響過大影響了自己休息,數次交室內裝潢涉未果後,56歲的施某拿出雙筒獵槍朝天鳴槍,還放出3只藏獒衝散跳舞人群。11月5日上午,施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在昌平法院受審。據施某說,他喜歡清靜,睡眠也不太好。在他院子的旁邊有個小廣場,每天早晚都有一幫人在小廣場上跳廣場舞,而且放很大的音響。(本報今日A15版)
  第三條新聞則發生在飛機上。11月5日,有網友發微博稱,4日從西雙版納飛往昆明的西部航空PN6216航班上,在飛機起飛前幾分鐘,有多名乘客打架鬥毆,最終導致usb航班延誤。微博發出後,引得眾網友關註。據瞭解,當時鬥毆的是4名中年女子與一對外籍夫婦。工作人員介紹,事發緣於雙方爭用機艙內行李架。(本報今日A16版)
  醫鬧事件頻現,日前又發生了溫嶺殺醫案,醫生開始“習武防身”;廣場舞惱人,前不久剛有武漢業主潑糞,如今暴力升級,又是鳴槍又是放狗;航班上發生糾紛進而群毆,當事雙方全西裝外套然不顧其他乘客的安全。我們不禁要問,為何這些事件到最後都要靠“動武”來解決?戾氣究竟緣何而生?又該如何化解?下麵這組觀點也許會給我們一些啟迪。
  事件1 鳴槍驅散“廣場舞”
  城市之大,適合跳廣場舞的地方在哪?
  施某私藏槍支並且在醉酒狀態下鳴槍恐嚇他人,理當受到法律製裁。作為一樁刑案,槍支和凶猛的藏獒,或許是案件的重點。但若從鄰裡糾紛的角度看去,廣場舞才是問題的核心——施某與廣場舞參與者,圍繞著現場噪音問題,反覆拉鋸,爭執不下,終於讓事態失控。
  毫無疑問,施某有錯,而且涉嫌犯罪,但客觀而言,他也有值得同情的一面。根據報道,“喜歡清靜,睡眠也不太好”的他,曾多次和組織跳廣場舞的郭某交涉,其間甚至爆發過肢体衝突,但是一直都沒有效果。溝通失敗之後,雙方矛盾進一步激化,各種機緣巧合之下,施某當日完全失去理智,酒精的作用加上醞釀已久的仇恨,令其身懷利器,好勇鬥狠。
  但施某的狂暴,與其說是本性使然,不如說是被廣場舞惹毛了之後的過度反應。事實上,不誇張地說,這也許是每一個人都會產生的激烈反應,只是不可能每個人都有獵槍和藏獒,狂暴的表現方式不一,但非理性情緒的本質大抵並無二致。
  我們無意為施某開脫,但廣場舞的噪音問題必須得到應有的關切和治理。在中國,也許在每一個城市廣場,都會有一群大媽和大爺在跳廣場舞。這簡直是一種“現象級”的巨大存在。一般而言,廣場舞的音樂,還是較為舒緩的,常常是那些耳熟能詳的“經典老歌”,但幾乎無一例外地,聲音都調得很高,顯得高亢而激越;在寂靜的清晨和黃昏時分,方圓幾里之內甚至都能聽到。從老人的角度講,這似乎也難免,如果音樂聲音太低,他們恐怕會捕捉不到節奏感。
  但過於高分貝的廣場舞音樂,對於周圍的市民,卻在無形之中形成滋擾,而且是日復一日的習慣性滋擾。長此以往,這就是噪音折磨,可以想象反感和氣惱之情有多深重。在很多情況下,各方都能達成妥協,照顧到各方感受,噪音污染問題得到了妥善管控,但問題卻始終存在,終究是一個隱患;而同樣在很多情況下,噪音問題則直接引發了衝突,扔水彈、扔磚頭、扔玻璃、扔糞便,如此等等,不一而足。本案則更成了一個極端反應的標本。
  老人家們想找個開闊的地方聚在一起跳支舞,這不僅無可厚非,而且理應得到公共空間的保障;周圍的市民不想被滋擾,這同樣無可指責。雙方都沒錯,錯在哪裡?恐怕錯就錯在,城市並沒有為老人提供一個“適宜”跳舞的地方。目前的室外公共廣場尤其是社區廣場,大多都不適合廣場舞:一則面積太小;二則,距離居民區太近。政府專註於建設高樓大廈,留給廣場的空間越來越逼仄;而開發商更不會這麼慷慨,在寸土寸金的小區里留出一大片空曠的廣場空間。於是,廣場舞便見縫插針,因陋就簡地跳起來了,在每一個清晨和日暮。
  廣場舞噪音問題,本質上是公域擠壓私域。但這是一種被動的擠壓,一種無奈之舉。目前全國廣場舞愛好者超過1億人,因此這是一個不能不正視的社會問題。而隨著中國老齡化的加劇,這個問題恐怕會越來越突出。無論是基於對老人的現實關懷,還是基於城市規劃和發展理念的人文主義本義,城市主政者都應該為億萬老人建設更多更好的適合跳廣場舞的地方。(湖北 張若漁)
  事件2 醫生“習武自衛”
  “醫而憂則武”當心走火入魔
  最近一段時間,天下武林風起雲涌。先是傳出香港航空公司教授空勤人員詠春拳,以應對來自乘客的攻擊。如今上海的部分醫院也開始組織醫護人員習武自衛,照此趨勢發展下去,用不了多久,工商、城管、公交司機、飯店服務員都會加入其中,一副全民練武,以暴制暴的“盛景”呼之欲出。
  醫院的大門本來就以冷峻聞名,尤其對尋常百姓來說,未進此門先露怯,進去後更是小心惶恐,坐立不安,既擔心被病魔侵蝕的肌體,又心疼日漸“消瘦”的錢包。面對醫護人員,大多數患者都是畢恭畢敬,言聽計從,不敢有一絲怠慢,為了表示心意,有時候還要紅包打點。如今,白衣天使們上班操手術刀,閑時“舞大刀”,更為冷峻的醫院增添了一絲肅殺之氣。估計看到這陣勢,膽小的人沒病也嚇出病了。
  當然,人家醫院講的很明白:醫生“學武”純屬自衛,乃是為了應付日益嚴峻的醫患矛盾。乍一聽,這話有幾分道理,如今醫生這個職業雖然算不上“高危”,也存在一定風險,醫患矛盾引發的醫患衝突,確實威脅到了一些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,這種情況下,醫院組織醫護人員習武自衛似乎並不為過。
  但是正如航空公司教授空勤人員詠春拳來對付“空怒族”一樣,目前在上海部分醫院掀起的醫護人員習武熱,從一開始就走入了岔道。眾所周知,頻發的醫患衝突,導致醫護人員人身安全受到威脅,不是因為醫生“不會武”造成的,就算醫院里從醫生到護士個個都是武林高手,依然會有人因為種種原因上門“踢館”。
  醫患關係緊張,醫患矛盾加深,醫患衝突頻發的現狀,有醫療資源不平衡的原因,有醫療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,有醫療改革進展緩慢的原因,有相關法規不健全的原因,還有就是醫院在諸多工作環節存在的不透明、不公開。只有正視這些問題,解決問題,才能一點點化解日益加深的醫患矛盾,減少醫患衝突,從而維護患者利益,保護醫生人身安全。忽視這些問題,就算是教會醫護人員“降龍十八掌”、“凌波微步”也只會激化矛盾,從而進一步加大醫護人員受侵害的幾率。
  醫院不是武館,醫生不是武夫, “醫而憂則武”當心走火入魔。
  (山東 於靜)
  事件3 機艙糾紛群毆
  “空中鬥毆”頻發,根子在違法成本太低
  鬥毆事小,安全事大,在空中泄憤是一種危險的行為。就目前的法律來看,空中鬥毆可分兩個層面進行責任追究:一是行政責任層面。鬥毆行為相對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,依法進行行政處罰,即行政拘留。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之規定,擾亂航空器正常秩序,情節較重的,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的罰款。二是刑事責任層面。鬥毆行為後果、情節構成犯罪的,定罪處罰,具體可分為兩種情況:鬥毆行為僅嚴重擾亂秩序或僅造成個人傷害的,可按尋釁滋事罪或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;若鬥毆行為危及飛行安全,威脅或已經侵害公共安全的,應以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處罰。
  不管是第一個層面還是第二個層面,這些法律形同擺設,對乘客來說既起不到警告作用,也起不到矯正作用。這些年,事關空中鬥毆的處罰大都只是點到為止。就拿去年的案例來說,在蘇黎世至北京的瑞士航空LX196航班飛行途中,兩名中國籍乘客因座椅靠背調控引發爭執,隨後兩人互毆,後導致該航班被迫返航。事隔不到一周,9月7日,在塞班至上海的四川航空國際航班飛行途中,又一次出現兩名中國籍乘客因瑣事發生鬥毆,並引發雙方多位親友加入鬥毆行列,後被空保人員控制住。結果,事件的處理也只是點到即止。
  反觀西雙版納飛昆明航班乘客鬥毆事件,之所以再次發生空中鬥毆,這是因為空中鬥毆的處罰或是處罰效應沒有真正“硬”起來。近年來,對於空中鬥毆事件,拘留罰款的案例鳳毛麟角,刑罰更談不上了。據筆者所知,目前空中鬥毆大多是根據《中國民用航空法》第四十六條、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三條進行處罰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,這些輕微的處罰,顯然沒有觸到痛處,這也難怪空中鬥毆近年來並不少見,但這些最終大事化小、小事化了。
  說到底,空中鬥毆問題層出不窮,一直無法得到有效解決,關鍵在於鬥毆付出的成本太小。“空中鬥毆”頻發影響飛行安全,根在處罰力度不夠,這點當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。為此,筆者建議加大對乘客空中鬥毆的安全監管力度,要罰得空中鬥毆者膽戰心驚,使其不敢再犯。這樣一來,不僅對乘客起到警示作用,還可以把人為鬥毆事件發生率降低,進而有效保障飛機的飛行安全。
  (廣西 黃春景)  (原標題:從醫生習武到航班群毆,何以“憂則武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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